8月9日晨,一辆小车在务遵高速公路绥阳旺草段发生事故,但驾驶人却迟迟未报警。交警调查获知,该车驾驶人未满18岁,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,而且事发时还涉嫌醉酒驾车。
当日6时许,遵义市高速交警五大队民警接警后到达现场看到:一辆浙江牌照的小车与旺草大桥右侧桥墩相撞,斜停在应急车道上;车头保险杠脱落,头灯、水箱等部位严重受损;前排两个安全气囊完全打开,两名小伙站在车旁。
民警走近后发现,白色T恤的小伙满身酒气,是轿车驾驶人,名叫蒲某,绥阳县旺草镇人。经查,蒲某出生年月为2004年2月8日,属于未成年人,未取得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。
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,蒲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44mg/100ml,达到醉驾的标准。
在事故现场,蒲某承认自己的违法行为,表示十分懊悔,他一再央求民警不要告知其父母,害怕被责怪。因其属未成年人,民警按照有关规定,将其违法行为及事故经过通知了他的父母。
据蒲某称,他平时在广东,4天前刚从广东返回绥阳。8月8日夜间,蒲某和几个朋友一起在绥阳县城多个地方喝酒,一直喝到8月9日凌晨4时许。
期间,蒲某未经车主允许,偷偷将车开回旺草接朋友王某到绥阳县城玩耍。凌晨5时许,该车发生事故。因担心被处罚,蒲某竟然一直未报警,直到车主得知情况向警方报了警。
交警部门调查认定,蒲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,其涉嫌醉驾的行为正在进一步办理中。